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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程◆教育基本知識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根據今年(100 年)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的《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案,明確定義「性霸凌」為下列何者?
(A) 個人對自我歸屬性別的自我認知與接受
(B) 以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作為自己或他人獲得、喪失或減損其學習或工作有關權益之條件者,且未達性侵害之程度者
(C) 透過語言、肢體或其他暴力對於他人之性別特徵、性別氣質、性傾向、性別認同, 進行貶抑、攻擊或威脅之行為,且非屬性騷擾者
(D) 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從事不受歡迎且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致影 響他人之人格尊嚴、學習、或工作之機會或表現者,且未達性侵害之程度者


答案:C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Yi Ling Chen 高三下 (2011/07/07)
中華民國一百年六月二十二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000131071  號令修正公布第 2、12~14、20~28、30、36、38  條條文及第四章章名;增訂第 14-1、36-1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第 2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性別平等教育:指以教育方式教導尊重多元性別差異,消除性別歧視               ,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           二、學校:指公私立各級學校。           三、性侵害: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所稱性侵害犯罪之行為。           四、性騷擾: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達性侵害之程度者:           (一)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從事不受歡迎且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             .....看完整詳解
6F
魏俊淵 高二上 (2014/03/10)
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
7F
高三下 (2015/05/28)
可由程度作判斷:
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
所以性騷擾描述中會提及未達性侵害之程度者
        性霸凌描述中會提及非屬性騷擾者。
8F
あきらめたらそこで試合終了 高二下 (2022/04/24)
法規名稱: 性別平等教育法 EN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1 月 19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目

第 2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性別平等教育:指以教育方式教導尊重多元性別差異,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
二、學校:指公私立各級學校。
三、性侵害: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所稱性侵害犯罪之行為。
四、性騷擾: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達性侵害之程度者:
(一)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從事不受歡迎且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致影響他人之人格尊嚴、學習、或工作之機會或表現者。
(二)以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作為自己或他人獲得、喪失或減損其學習或工作有關權益之條件者。
五、性霸凌:指透過語言、肢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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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今年(100 年)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的《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案,明確定義「..-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