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5/13(一)起,第三階段頁面上方功能列以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 前往查看

教甄◆特殊教育專業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桃園特殊學校現有教職員工 103 人,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民 96)第三十八條規定,該校需進用幾位具有就業能力之 身心障礙者?
(A)1 個
(B)2 個
(C)3 個
(D)5 個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林彥岑 國二下 (2011/07/05)
公家機關 34人以上進用3% 103*0.....看完整詳解
12F
Wu Charly 高三上 (2015/06/03)
身權法施行細則第14條有提到喔!!
13F
RunRun 高三下 (2015/06/17)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民國 10...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14F
109年新北特師非應屆上榜 高三下 (2019/09/21)

身心障礙者工作保障~無條件捨去法

(1)公立: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34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3%

(2)私立: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67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1%,且不得少於1人

註: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14條:進用身心障礙者義務機關(構),其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以整數為計算標準,未達整數部分不予計入

補充題目:

私立OO中學,其教職員工人總數為200 人,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三十八條之規定,如進用有工 作能力之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至少應進用幾名?

(A)1 人  (B)3 人  (C)5 人 (D)6 人

解析:(A)1人,因雇用類別為重度,因此可以二人核計

桃園特殊學校現有教職員工 103 人,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民 96)第三..-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