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在境內無住所而有居所,且在死亡事實發生前二年內,在境內居留合計逾多少天,為經常在 我國境內居住?
(A)91 天
(B)183 天
(C)365 天
(D)兩年內每一年都逾 91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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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 B(141), C(394), D(11), E(0) #884561

詳解 (共 1 筆)

#1127204
遺產及贈與稅法 第 4 條第 II 項

本法稱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係指被繼承人或贈與人有左列情形之一:
一、死亡事實或贈與行為發生前二年內,在中華民國境內有住所者。
二、在中華民國境內無住所而有居所,且在死亡事實或贈與行為發生前二 年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時間合計逾三百六十五天。但受中華民 國政府聘請從事工作,在中華民國境內有特定居留期限者,不在此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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