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有關應有部分之下列敘述,何者為錯誤?
(A)各共有人得自由處分其應有部分
(B)各共有人得就其應有部分設定地上權予他人
(C)各共有人依應有部分就共有物之全部為使用收益
(D)應有部分得作為共有物分割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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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 B(159), C(96), D(51), E(0) #1264032

詳解 (共 3 筆)

#1858203
民819-2:共有物之處分變更及設定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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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7645
第 819 條
各共有人,得自由處分其應有部分。
共有物之處分、變更、及設定負擔,應得共有人全體之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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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45171
地上權 Erbbaurecht 地上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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