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根據銀行法第 71 條規定,下列何者屬於商業銀行業務範圍?
(A)承銷有價證券
(B)辦理政府債券自行買賣業務
(C)保證發行公司債券
(D)擔任股票及債券發行簽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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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74), B(101), C(741), D(172), E(0) #1989110
統計: A(174), B(101), C(741), D(172), E(0) #1989110
詳解 (共 1 筆)
#3672098
商業銀行經營下列業務:
一、收受支票存款。
二、收受活期存款。
三、收受定期存款。
四、發行金融債券。
五、辦理短期、中期及長期放款。
六、辦理票據貼現。
七、投資公債、短期票券、公司債券、金融債券及公司股票。
八、辦理國內外匯兌
。 九、辦理商業匯票之承兌。
十、簽發國內外信用狀。
十一、保證發行公司債券。
十二、辦理國內外保證業務。
十三、代理收付款項。
十四、代銷公債、國庫券、公司債券及公司股票。
十五、辦理與前十四款業務有關之倉庫、保管及代理服務業務。
十六、經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其他有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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