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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99年 - 99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五等_教育行政:教育法規大意(重複)#47405 | 科目: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99年 - 99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五等_教育行政:教育法規大意(重複)#47405

年份:99年

科目: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

8 依據「教師法」之規定,教師如有「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之情事者,應經教師評審 委員會委員多少比例以上出席及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審議通過,始得進行解聘、停聘或不續聘之後續動作?
(A)二分之一
(B)三分之二
(C)四分之三
(D)五分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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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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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聘任後除有下列各款之一者外,不得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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