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東常會每年至少召集(甲)次,股東臨時會(乙)次。以上甲、乙括號應為:
(A)二,一
(B)一(會計年度結束六個月前),必要時
(C)三,一
(D)一,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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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76), B(4507), C(98), D(100), E(0) #304398
統計: A(676), B(4507), C(98), D(100), E(0) #304398
詳解 (共 8 筆)
#233081
公司法§70:
股東會分左列二種:
一、股東常會,每年至少召集一次。
二、股東臨時會,於必要時召集之。
前項股東常會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召開。但有正當事由經報請
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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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495029
公司法170條:
股東會分左列二種:
一、股東常會,每年至少召集一次。
二、股東臨時會,於必要時召集之。
前項股東常會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召開。但有正當事由經報請 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代表公司之董事違反前項召開期限之規定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 以下罰鍰。
題目語意不明確,最佳解有誤。
股東會分左列二種:
一、股東常會,每年至少召集一次。
二、股東臨時會,於必要時召集之。
前項股東常會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召開。但有正當事由經報請 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代表公司之董事違反前項召開期限之規定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 以下罰鍰。
題目語意不明確,最佳解有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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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195693
公司法 §170條(股東會之種類與召集之期限)
股東會分左列二種:
一、股東常會,每年至少召集一次。
二、股東臨時會,於必要時召集之。
前項股東常會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召開。但有正當事由經報請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代表公司之董事違反前項召開期限之規定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 以下罰鍰。
一、股東常會,每年至少召集一次。
二、股東臨時會,於必要時召集之。
前項股東常會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召開。但有正當事由經報請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代表公司之董事違反前項召開期限之規定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 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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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349
公司法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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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027
OK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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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6848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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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08367
股東會每年至少召集「1次(會計年度結束六個月前),臨時召集的話,必要時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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