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下列那一種情況,保險人於賠償被保險人損失後取得代位求償權?
(A)被保險人死亡乃因醫師業務過失所致者
(B)被保險人遭受傷害乃因第三人故意行為所致者
(C)被保險人死亡乃因第三人過失行為所致者
(D)汽車交通事故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提供保險給付後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 B(21), C(9), D(36), E(0) #2341010
統計: A(1), B(21), C(9), D(36), E(0) #2341010
詳解 (共 2 筆)
#5053272
關於代位求償權,《保險法》第 53 條:
被保險人因保險人應負保險責任之損失發生,而對於第三人有損失賠償請求權者,保險人得於給付賠償金額後,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於第三人之請求權;但其所請求之數額,以不逾賠償金額為限。
前項第三人為被保險人之家屬或受僱人時,保險人無代位請求權。但損失係由其故意所致者,不在此限。
資料來源: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G0390002&flno=53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