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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公務員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 依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公務人員於任用後喪失中華民國國籍時,應如何處理?
(A)撤職
(B)停職
(C)免職
(D)資遣


答案:C
難度: 簡單
1F
Frank 研一上 (2015/11/18)
28

2F
陳玉*:破釜沉舟 高三下 (2018/08/10)

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28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 
  一、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三、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四、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五、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六、依法停止任用。 
  七、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八、經原住民族特種考試及格,而未具或喪失原住民身分。 
  九、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公務人員於任用後,有前項第一款至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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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依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公務人員於任用後喪失中華民國國籍時,應如何處理?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