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623號解釋,對促使他人為性交易訊息之限制,涉及下列何..-阿摩線上測驗
2F 龍共君 大四上 (2016/04/12)
在網路上刊登性交易邀約的資訊,會觸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第29條:「以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散布、播送或刊登足以引誘、媒介、暗示或其他促使人為性交易之訊息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另外,依據同法第33條,幫忙刊登交易資訊的媒體,可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
但釋字第623號解釋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第29條之適用範圍作出限縮解釋,其認為促使人為性交易之訊息,是商業言論之一種,但為促使非法交易活動,因此立法者基於維護公益之必要,當然可以對此類言論作出合理之限制。
本條例29條是以科處刑罰的方式,限制人民傳布任何以兒童少年性...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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