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依土地法規定,外國人投資有助於國內重大建設、整體經濟或農牧經營而需要取得土地時,應先
經下列何者程序?
(A)中央地政機關備查
(B)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
(C)該直轄市或縣(市)民意機關同意
(D)該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層請行政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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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76), B(3577), C(121), D(383), E(0) #2813021
統計: A(176), B(3577), C(121), D(383), E(0) #2813021
詳解 (共 8 筆)
#5654851
這一題就思考:若迪士尼要在台灣營業(重大整體經濟建設)要經過交通部許可(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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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3177
土地法 第19條1項:
外國人為供自用、投資或公益之目的使用,得取得左列各款用途之土地,其面積及所在地點,應受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依法所定之限制︰
一、住宅。
二、營業處所、辦公場所、商店及工廠。
三、教堂。
四、醫院。
五、外僑子弟學校。
六、使領館及公益團體之會所。
七、墳場。
八、有助於國內重大建設、整體經濟或農牧經營之投資,並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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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 第19條2項:
前項第八款所需土地之申請程序、應備文件、審核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行政院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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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 第20條1項:
外國人依前條需要取得土地,應檢附相關文件,申請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核准;土地有變更用途或為繼承以外之移轉時,亦同。其依前條第一項第八款取得者,並應先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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