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依消防設備人員法規定,消防設備人員執業執照有效期間 X 年;領有該執業執照之消防設備人員,應於執業執照效期屆滿日前 Y 個月內,檢具最近 Z 年內經中央主管機關或其認可之機關(構) 、學校、團體完成專業訓練或與專業訓練相當之證明文件,向直轄市、縣(市)主管 機關申請換發執業執照。請問 X+Y+Z 為何?
(A) 14
(B) 15
(C) 18
(D) 20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5), B(105), C(20), D(4), E(0) #3454277
統計: A(45), B(105), C(20), D(4), E(0) #3454277
詳解 (共 3 筆)
#6468310
消防設備人員法
第 8 條
消防設備人員執業執照有效期間六年;領有該執業執照之消防設備人員,
應於執業執照效期屆滿日前三個月內,檢具最近六年內經中央主管機關或
其認可之機關(構)、學校、團體完成專業訓練或與專業訓練相當之證明
文件,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換發執業執照。
依前項規定得辦理專業訓練之機關(構)、學校或團體,其申請認可之資
格、程序、應備文件、審核方式、認可之廢止、專業訓練之時數、科目、
收費金額、與專業訓練相當之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
機關定之。
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