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
受僱者任職滿六個月後,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該子女滿三歲止,但不得逾二年。
1 受僱者任職滿一年後,於每一子女滿幾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A)二歲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