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條文n地方制度法(民國 105 年 06 月 22 日修正)n
第 77 條 n
中央與直轄市、縣(市)間,權限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院會議決之;縣n與鄉(鎮、市)間,自治事項遇有爭議時,由內政部會同內政部會同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解決之。n
直轄市間、直轄市與縣(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行政院解決之;縣n(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解決之;鄉(鎮、市)n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縣政府解決之。n
1 如中央與新北市間就社會救助事項之權限發生爭議時,依地方制度法之規定,應如何處..-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