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甲公司於 X1 年 7 月 3 日以每股$13 購入乙上市公司普通股 1,000 股並分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乙 公司已於 X1 年 6 月 20 日宣告現金股利每股$1,除權除息日為 7 月 24 日,9 月 15 日發放股利,該 股票 X1 年底之公允價值為每股$7。若甲公司於 X2 年中以每股$13 全數處分該金融資產,則該公司 應認列之處分投資損益為:
(A) $0
(B)損失$1,000
(C)利益$1,000
(D)利益$6,000
(E)不認列處分投資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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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7), B(2), C(19), D(9), E(7) #619798
統計: A(37), B(2), C(19), D(9), E(7) #619798
詳解 (共 7 筆)
#1140914
目前的話各版教材,好像只剩鄭丁旺老師的書還有清算股利部分(不確定最新版刪除了沒),其他老師幾乎都刪除了這部分
國考方面,04年身心障礙三等財稅行政第8題,依舊以不認清算股利的選項為答案
故考試遇到,建議不要用清算股利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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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4930
在其他部落格看到的,是不是明年考同樣題型,答案就要用ifrs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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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2458
清算股利現在不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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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509
我也覺得是C
清算股利1元
(13-12)×1000股=利益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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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310
答案為什麼不是c呢?備供出售是不是要認列處分損益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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