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 甲向台北縣政府申請核發建築執照,台北縣政府予以拒絕,並附記:如不服本處分者,得於3年內,向本府轉內政部訴願。甲如不服,至長得於下列何項期間內提起訴願?
(A)30日
(B)1年
(C)2年
(D)5年


答案:B
難度: 困難
最佳解!
Chun-Chieh Lu 高一上 (2011/01/26)
這一題要看兩個法條:訴願法第14條第1項:訴願之提起,應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三十日內為之。所以訴願基本上是30日。題目寫3年,應該是該機關附記錯誤。因此要類推訴願法第92條第2項的規.....看完整詳解
35F
西安安 高三下 (2017/07/27)

選擇題竟然有這種考法!

36F
Maple 小六下 (2017/11/15)

甲向台北縣政府申請核發建築執照,台...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37F
derek801204 小五下 (2018/10/09)
處分機關未告知救濟期間或告知錯誤未為更正,致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遲誤者,如自處分書送達後一年內聲明不服時,視為於法定期間內所為。

這題跟訴願法92條沒關

題目沒說行政訴訟

1 甲向台北縣政府申請核發建築執照,台北縣政府予以拒絕,並附記:如不服本處分者,..-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