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甲有 A、B、C 三台車,以總價 50 萬元出售給乙,其後甲將其對乙的債權贈..-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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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姐✨(國考跨職系五榜❤ 高二下 (2018/11/23)
本題,依發生時間先後順序,析之如次: 1.甲乙間有一個買賣三台車之買賣契約:1個債權行為2.甲丙間贈與契約:1個債權行為3.甲將其對乙的債權讓與於丙:1個準物權行為 ●債權讓與(1)指不變更債之同一性,由債權人與相對人合意將其債權移轉於相對人之現象。(2)其合意一經成立,債權則由讓與人移轉至受讓人,發生如同物權處分之效力,故債權讓與,學說上稱為「準物.....看完整詳解 |
1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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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F 陳曼芸 小四下 (2024/10/01)
法律行為 1:債權行為
甲有 A、B、C 三台車,以總價 50 萬元出售給乙。
民法 第345條1項:
稱買賣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移轉財產權於他方,他方支付價金之契約。
法律行為 2:債權行為
甲將其對乙的債權贈與於丙。
民法 第406條:
稱贈與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以自己之財產無償給與他方,他方允受之契約。
法律行為 3:準物權行為
甲將其對乙的債權讓與於丙。
債權讓與之意義:
以讓與債權為標的之法律行為(準物權行為)。
民法 第294條1項:
債權人得將債權讓與於第三人。但左列債權,不在此限:
一、依債權之性質,不得讓與者。
二、依當事人之特約,不得讓與者。
三、債權禁止扣押者。
民法 第294條2項:
前項第... 查看完整內容 |
18F 113年金榜題名不動產經紀 國三下 (2024/10/25)
請問為什麼已經有一個甲把乙的債權讓與行為,還要再多一個甲丙贈與(債權行爲)? 不就是直接把甲對乙的債權讓與給丙=1個行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