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下列何者成立無故竊錄罪?
(A)屢次名落孫山的甲花了五萬元參加補習班員警特考考情分析講座,雖然補習班明文禁止錄音錄影,但甲仍然以手機偷錄音,打算回家反覆聽誦
(B)建築業者甲將公務員乙對其索賄之過程,秘密加以錄音,準備用以對媒體爆料
(C)深愛女友的甲,為了收藏兩人的愛情記憶,在女友不知情之下,將兩人性愛活動偷偷拍攝下來
(D)電影迷甲至電影院看首映片時,為了與其他影迷分享,未經電影院之同意,予以全程錄影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66), B(76), C(398), D(177), E(0) #1528667

詳解 (共 5 筆)

#2233638
以下是個人淺見 若有錯誤請多包涵中華民國...
(共 90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9
0
#4033681
本條§315-1的構成要件要「非公開」

AD都是公開的所以不構成
12
1
#2958127
98台上2807決 當事人為通訊之一方,則非無故
9
0
#6055801
刑法第315-1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
(共 24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9
0
#3299678
A D求解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