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型官僚與民主政治間會有何種緊張關係存在?
(A)行政與人民互動間緊張關係
(B)企業自主與民主課責緊張關係
(C)非營利組織與立法緊張關係
(D)利益團體與行政間緊張關係
統計: A(204), B(3221), C(67), D(312), E(0) #130422
詳解 (共 2 筆)
1企業自主與民主課責緊張關係
2個人遠見對公民參與
3企業秘密對民主公開
4擔負風險對監護公共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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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型官僚與民主政治的緊張關係
根據學者貝隆(C.J.Bellone)與葛爾(G.F.Gorel)的分析,企業型官僚與民主政治會出現現以下的緊張關係:
一. 企業自主(vs.)民主課責:
企業的自主性即是行政裁量。面對日益拮挶的政府稅收問題,只有賦與官僚體制更多的行政裁量權,才得以運用企業化手段,紓解財政上的困境;也因此,民主課責越發受到威脅與挑戰。
此即企業型官僚鼓勵行政人員重視自己為機關的主體性,企圖突破預算控制和法規的約束,以促進機關更具效率與效能,這使得企業型官僚所擁有的自主性越大,越讓民主的課責更難以發揮制衡的力量。
二. 個人遠見(vs.)公民參與:
企業型官僚被認為是具有創新能力的公部門企業家,他必須具有前瞻性的遠見,才足以突破現有困境、開創新局面,這種特質卻與民主政治鼓勵公民參與和大眾諮商的決策過程相悖離。
三. 企業秘密(vs.)民主公開:
企業型官僚想要在市場上具有競爭力,在決策中必須先保有祕密性,方能掌握機先,拔得頭籌;然而,這與民主政治被要求政策制定過程須開放資訊,以及容許民意參與的精神不一致。
四. 擔負風險(vs.)監護公共財:
在民主政治的前提下,行政人員應該是公共財的監護者;亦即,他們必須保證一切的行政作為可以促成長、短期目標的達成,並最終可獲致公共利益。但相對的,企業型官僚為突破景氣循環的困局和可觀的短期利益,經常會從事一些必須擔負風險的行為,而這些措施不被保證可以獲致長期的公共利益。
雖然,企業型官僚與民主政治存在上述的緊張關係,但在貝隆與葛爾看來,他們兩者是可以調和的,甚至他們堅稱:企業型官僚如能謹慎地運用其政治權威,並且遵循民主政治的原則,同時投入更多的心力來貫徹行政責任,包括致力於促進公民教育和引導公民參與,那麼,企業型官僚定能更具有「公共性」。他們稱此為「尊重公民的企業精神」(civic-regardingentrepreneursh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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