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執行取締酒駕勤務,有 1 輛小轎車蛇行接近,經攔停該車,車內有 1 位男性駕駛及 3 名女性乘客,你請該駕駛
下車接受酒測,並查驗其身分,發現其證件上的性別記載為女性,此時你最優先的處置為何?
(A)報告直屬長官儘快指派 1 名女警協助處理
(B)請車上 3 名女士協助確認男士的真正性別
(C)直接詢問當事人為何身分證上性別是女性
(D)無須理會其性別而逕行酒測有無超過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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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42), B(115), C(416), D(1943), E(0) #858106
統計: A(242), B(115), C(416), D(1943), E(0) #858106
詳解 (共 10 筆)
#1378039
變性可以改證件上的性別欄,且性別非詢問必要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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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6608
題目沒說證件上的照片與本人不相符,主要想表達的意思應該是:當事人的外表令人誤以為男性,但實為女性,依這樣的用語設計,應該是想誤導有冒用身分的情事,讓人答題時,誤以為要先確認身分,但事實上經酒測後,於酒測單簽名前,若對身分的真實性,仍存有疑慮時,再進一步確認身分,亦無礙於影響程序的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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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94594
倫家是女森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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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7593
警察為了預防犯罪依警職法第6條查證身分,而依第7條攔停人、車、交通工具,對於易生危害的交通工具,依第8條,得攔停,查證駕駛、乘客身分,對駕駛酒測。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145&flno=7
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 7 條
I. 警察依前條 (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 6 條:為了預防犯罪,查證身分) 規定,為查證人民身分,得採取下列之必要措施:
一、攔停人、車、船及其他交通工具。
二、詢問姓名、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國籍、住居所及身分證統一編號等。
三、令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四、若有明顯事實足認其有攜帶足以自殺、自傷或傷害他人生命或身體之物者,得檢查其身體及所攜帶之物。
II. 依前項第2款、第3款之方法顯然無法查證身分時,警察得將該人民帶往勤務處所查證;帶往時非遇抗拒不得使用強制力,且其時間自攔停起,不得逾3小時,並應即向該管警察勤務指揮中心報告及通知其指定之親友或律師。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145&flno=8
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 8 條
I. 警察對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得予以攔停並採行下列措施:
一、要求駕駛人或乘客出示相關證件或查證其身分。
二、檢查引擎、車身號碼或其他足資識別之特徵。
三、要求駕駛人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
II. 警察因前項交通工具之駕駛人或乘客有異常舉動而合理懷疑其將有危害行為時,得強制其離車;有事實足認其有犯罪之虞者,並得檢查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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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49310
標準沒有臨檢過的大官會出的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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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6021
白癡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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