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金融控股公司法」有關金融控股公司投資『金融相關事業』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得投資之事業,包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
(B)為便於控管投資之金融相關事業,金融控股公司之負責人或職員,應擔任該公司之創業投資事業所投資事業之經理人
(C)金融控股公司投資保險業,主管機關自申請書件送達之次日起,於 15 個營業日內未表示反對者,視為已核准
(D)金融控股公司投資經主管機關核准投資之外國金融機構,主管機關自申請書件送達之次日起,於 30個營業日內未表示反對者,視為已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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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9), B(2174), C(325), D(389), E(0) #2107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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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6470
第 36 條 (A) 金融控股公司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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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控股公司之負責人或職員,不得擔任該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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