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銀行法及主管機關規定,銀行對個別利害關係人之每筆或累計授信金額達新臺幣一億元或該銀行淨 值百分之一時(以孰低者為準),該授信案應經過下列何種型態之董事會決議同意,始可貸放?
(A) 二分之一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B)四分之三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C)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四分之三以上同意
(D)常董會同意後報董事會核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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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3), B(54), C(833), D(14), E(0) #1191786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7179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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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法第 33 條」銀行對其持有實收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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