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內政部警政署掌理全國性警察業務,其組織法於民國102年修正,下列何者為該法第..-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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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nn770917 高二上 (2015/06/11)
第 6 條本署之次級機關及其業務如下: 一、刑事警察局:執行犯罪偵防事項。 二、航空警察局:執行機場治安及安全維護事項。 三、國道公路警察局:執行國道與經指定之快速公路治安及安全維護事項 。 四、鐵路警察局:執行鐵路治安及安全維護事項。 五、各保安警察總隊:執行保安、.....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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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F 凝 高三下 (2024/02/26)
內政部警政署掌理全國性警察業務,其組織法於民國102年修正,下列何者為該法第6條明定之次級機關?
(A)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
(B) 各保安警察總隊
(C) 勤務指揮中心
(D) 警察廣播電臺
法條
警察法
第6條
本署之次級機關及其業務如下:
一、刑事警察局:執行犯罪偵防事項。
二、航空警察局:執行機場治安及安全維護事項。
三、國道公路警察局:執行國道與經指定之快速公路治安及安全維護事項。
四、鐵路警察局:執行鐵路治安及安全維護事項。
五、各保安警察總隊:執行保安、警備、警戒、警衛、治安及安全維護事項。
六、各港務警察總隊:執行港區治安及安全維護事項。
刑事警察局、國道公路警察局得置副首長三人,其他次級機關(構)得置副首長一人或二人。
本署次級機關(構)為應勤務需要,得設勤務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