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左傳》和《榖梁傳》,「初稅畝」是「非禮也」、「非正」,就政治上的意義,是指孔子反對與封建不符的制 度,就社會經濟發展的意義而言,實際上則是:
(A)孔子贊成有效利用井田制度
(B)孔子反對有效利用人力資源
(C)孔子贊成平均地權
(D)孔子贊成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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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6), B(188), C(25), D(10), E(0) #608077

詳解 (共 2 筆)

#884523
初稅畝的實施使社會分配方式發生了顯著改變,按實際田畝產量十分之一納稅的具體方式,使勞動者切實體會到了努力帶來的收益,從而促使勞動者不斷提高勞動效率。
初稅畝的改革之所以能夠成功,是因為這一制度順應了歷史發展的潮流和方向,是在先進生產力要求下,對生產關係的一次合理調整,在某種程度上體現了勞動者的利益要求,是經濟規律作用的結果。
初稅畝制度實施給了奴隸制致命的一擊,為奴隸制的徹底崩潰敲響了喪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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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4520
原本魯國實施按井田徵收田賦的制度,但隨著荒地開墾隱瞞在私人手中之後,國家財政收入占全部農業產量的比重逐漸下降。
初稅畝是春秋魯國宣公15年實行的按畝徵稅的田賦制度,是承認私有土地合法化的開始。
《穀梁傳》說「初稅畝」是違背古法的的「非正」行為,因為在井田制度之下,稅收是九百畝中取一百畝,但在「初稅畝」之下,公田之外要再收十分之一的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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