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甲為犯罪幫派的首領,計劃犯罪,並指揮督導乙、丙犯強盜殺人罪,甲成立該罪的:
(A)教唆犯
(B)幫助犯
(C)共同正犯
(D)間接正犯


答案:C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Deborah Chu 國一上 (2010/09/05)
間接正犯--利用他人不知情;利用無責任能力之人為犯罪.強制化人為自己犯罪之行為(陳治宇P2-489) 共.....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1F
卷卷 Majie(離上榜差 大二下 (2019/07/07)

(A)教唆犯屬於共犯之犯罪型態。

(B)幫助犯屬於從犯之犯罪型態。

(C)共謀共同正犯:事先有共同明示的意思聯絡,參與謀議,而由其中部份人實施犯罪行為,有共同犯罪之意思,並以他人之犯罪為自己之犯罪(如幫派首領只參與犯意聯絡,亦成立之)。共謀共同正犯屬於共同正犯之下位概念群。
(C)共同正犯(功能性支配):兩個以上之單獨正犯,基於共同之行為決意,各自分擔犯罪行為之一部或全部,共同實現構成要件而言。每一個參與之正犯,既係出於共同之行為決意,各自分擔實施犯罪行為之一部分,彼此以他人之行為互為補充,共同完成犯罪(功能性之犯罪支配),自應對於該共同行為,擔負共同刑責(一部行為、全部責任)。二人以上共同實行犯罪之行為者,皆為正犯。...


查看完整內容
12F
Lily Chen 小二上 (2020/02/12)

〔正犯〕vs〔教唆犯丶幫助犯〕

差別在那?

〔有無支配力〕

同理

〔間接正犯〕vs〔教唆犯〕

差別在那?

〔有無支配力〕
13F
Lily Chen 小二上 (2020/02/12)
刑法之犯罪行為類型-正犯:共同正犯、間接正犯與正犯後正犯

1. 共同正犯

二人以上共同實行犯罪之行為者,皆為正犯。

2. 間接正犯

(1) 利用無責任能力人之行為。

(2) 利用無犯罪故意人之行為。

(3) 利用他人職務上或業務上之行為。

(4) 強制他人為自己犯罪之行為。

3. 正犯後正犯

利用他人故意或過失之行為,被利用之人本身成立犯罪,利用之人則為正犯後正犯,兩者間因為沒有犯意之聯絡,其關係至多是同時犯,並不會成立共同正犯。

1.甲為犯罪幫派的首領,計劃犯罪,並指揮督導乙、丙犯強盜殺人罪,甲成立該罪的:(..-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