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下列何者為「警察勤務條例」第四次修正(97年7月2日)的條文重點?
(A) 警察勤務區由警員一人負責,修正為由員警一人負責
(B) 分駐所、派出所設置基準,修正為分駐所、派出所設置標準,由內政部警政署定之
(C) 省、直轄市警察機關,修正為直轄市、縣(市)警察機關於都市人口稠密地區或郊區治安特殊區域,免設分駐所、派出所,將勤務人員集中於警察分局,編為勤務隊(組)
(D) 勤區查察之勤務方式以戶口查察為主,修正為以家戶訪查方式執行。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尚無統計資料
統計: 尚無統計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