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同社會學理論與社會制度的觀點,請問下列配對何者正確?
(A) 衝突論—社會制度的目的在解決群體間的權力衝突
(B) 女性主義—社會制度的目的在形塑平等的性別關係
(C) 結構功能論—社會制度具有顯著與潛在功能兩種特性
(D) 符號互動論—社會制度是獨立在個體之外的符號結構
統計: A(19), B(50), C(197), D(29), E(0) #2934729
詳解 (共 4 筆)
墨頓(Robert K. Merton),也是帕森斯的學生,則提出許多修正,不再如此強調社會運作的完美性,也不再去虛構一個社會運轉的抽象模型,而是將功能論轉換成一個分析觀點,作為各種社會現象的分析切入點,並且強調功能可能的負面影響。他提出顯性功能(manifest functions)、隱性功能(latent functions)、反功能(dysfunction)的分類。
顯性功能是指公開顯現並加以強調的功能,也是某一機制或制度所意圖達到的功能,換言之,即是指那些有意識、計畫企圖設計出來的,而廣為人知(公開的)的功能。例如教育的顯性功能便是提高人民知識水準、促進社會進步。
隱性功能則是隱藏在這個制度底下,不容易察覺、也不是去刻意追求、或者說沒有事先預料到的功能,例如教育的隱性功能包含成為社會階級篩選與維持既得利益的重要機制。
反功能則是指某項社會現象事實上已經危及到整體體系的穩定運作,甚至導致體系的瓦解,也就是指某社會過程或社會制度產生副作用,而危害社會的運作,產生不穩定。反功能的評估取決於人的價值與當時環境。例如教育的反功能是學校提供校園幫派組織得以彼此串連、吸收與訓練新成員的場地與機會。
資料來源:https://blog.xuite.net/kc6191/study/31703458
(A) 衝突論—社會制度的目的在解決群體間的權力衝突
核心認知與問題:人類社會是不斷在變遷,社會是如何變遷的?認為衝突導致社會變遷,社會結構的調整可以消除各種不滿因素,促成社會的變遷。
(B) 女性主義—社會制度的目的在形塑平等的性別關係
批判現有社會制度助長性別不平等,主張應改變制度
(C) 結構功能論—社會制度具有顯著與潛在功能兩種特性
墨頓(Robert K. Merton:1910-2003):功能主義派集大成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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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Parsons影響,著重探討社會秩序的維持與穩定,試圖建構中層理論,即發展具體的、適用於有限數據的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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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團體、組織、社會、文化皆是結構功能分析的重點,分析對象為特定社會結構或調節後可觀察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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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論的補充:強調功能可能有負面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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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性功能:公開顯現並加以強調的功能(知識傳授與地位賦予);隱性功能:隱藏在這個制度底下,不易察覺、不是刻意追求或者說沒有事先預料到的功能(社會階級篩選與維持既得利益的工具)
->都各有其正、負面的功能。墨頓非常重視隱性功能的探討,認為這是社會學最能夠有所貢獻的地方。如:原始部落的祈雨儀式。
(D) 符號互動論—社會制度是獨立在個體之外的符號結構
人與人之間在互動中建構社會意義與制度。它認為制度並非獨立存在於個體之外,而是透過日常互動逐步建構出來的。
顯著功能:為了有利於社會系統運作,事先規劃且清楚明顯的活動結果。
如:上大學的顯著功能是,受教育和取得文憑。
潛在功能:沒有事先規劃的,甚至未被發現,但有利於維繫系統運作的成果。
如:大學中可以建立人脈,有利未來職涯生活。大學可以訓練學生獨立,不再依賴父母。
(A) 衝突論—社會制度的目的在解決群體間的權力衝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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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突論(Conflict Theory)主張:
→ 社會制度是為了維持統治階級的利益與權力,而非解決衝突。
→ 它揭露制度如何強化不平等與壓迫,例如教育制度再製階級不平等。
(B) 女性主義—社會制度的目的在形塑平等的性別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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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主義指出:
→ 現有社會制度反而維持或再製性別不平等(如父權結構)。
(C) 結構功能論—社會制度具有顯著與潛在功能兩種特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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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功能論(Functionalism)強調:
→ 社會制度是為了維持社會穩定與秩序。
→ 馬頓(Merton)提出**顯著功能(manifest function)與潛在功能(latent function)的區分。
例如:學校的顯著功能是教育,潛在功能可能是社會控制或同儕社交。
(D) 符號互動論—社會制度是獨立在個體之外的符號結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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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號互動論(Symbolic Interactionism)強調:
→ 制度是透過人際互動逐步建構而成的,並非自然或獨立存在的結構。
→ 制度的意義是在人與人的互動中賦予的,而非超越個體的「客觀實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