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現行公文之統一用字,下列選項,何者正確?
(A)「盡」量
(B)公「布」
(C)「賬」目
(D)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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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76), B(1534), C(296), D(890), E(0) #2457869
統計: A(576), B(1534), C(296), D(890), E(0) #2457869
詳解 (共 4 筆)
#4325779
(A)儘量
「盡」字,當動詞用時,解作「全力用出」,
如「盡力」、「盡責任」即是。
而「儘」字,
當動詞用時,解作「極盡」,較「盡」字尤絕
對,因此「儘先」,就是盡力提前;「儘量」
就是極盡限度,可見「盡」、「儘」兩字作動
詞用時,仍有程度上之區別。至於「儘」字當
副詞用時,解作「任憑、不加限制」,如「儘
管」;而「盡」字當副詞用時,解作「都」、
「全」,如「盡人皆知」,「盡數收回」,可
見「儘」、「盡」作副詞用時,有較明顯之區
(B)公「布」:「布」字已含「人」字在內,故此字不再加「
人」部,以免畫蛇添足。
(C)帳目:「賬」是「帳」的俗字,自宜統一用正字。
(D)身分:「分」讀「ㄈㄣ‵」的時候,同「份」字。但
公文寫作時,凡不可計數的,用「分」字,如「本分」、「部分」、「身分」;可計數的,
用「份」字,如1份、2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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