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甲以自己為被保險人,向保險人乙投保死亡保險。其後甲騎乘機車上高速公路,
遭車輛撞及身亡,身故受益人丙向乙請求給付保險金。試問丙之請求有無理由?
(A) 有理由,因依保險法規定,僅因被保險人等故意致保險事故發生,保險人
始可免其保險給付之責,而甲違反交通規則並非故意致保險事故發生
(B) 無理由,因甲違反交通規則,可認有重大過失,而重大過失應與故意等視
(C) 無理由,因機車行駛於高速公路,是故意違反交通法規,保險人不負保險給
付之責
(D) 無理由,因被保險人明知機車不得上高速公路,且機車上高速公路具有高
度危險性,均屬眾所週知之事實,顯係故意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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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74), B(17), C(47), D(50), E(0) #1797049
統計: A(274), B(17), C(47), D(50), E(0) #1797049
詳解 (共 1 筆)
#2959055
本題考點在於「除外不保事項」,並且是投保「死亡保險」其屬於人壽保險。
依照 《人壽保險單示範條款》 的除外不保事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一、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
二、被保險人故意自殺或自成殘廢。但自契約訂立或復效之日起二年後故意自殺致死者,本公司仍負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之責任。
三、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或拒捕或越獄致死或殘廢。
選項B、C與D的敘述理由,皆不符合除外不保之條件,即使事實如BCD所述,也能有理由去請求給付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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