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設有放射診斷、核子醫學、放射治療任二項診療業務以上之醫療院所,應設置 X 人以 上輻射防護管理委員會,該委員會應至少每 Y 個月開會一次。其中 X 與 Y 分別為多少?
(A) 5、3
(B) 7、3
(C) 5、6
(D)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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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0), B(8), C(7), D(229), E(0) #2501714

詳解 (共 2 筆)

#4943933

附表一、設施經營者應設置輻射防護管理組織、輻射防護業務單位,並依表列設備、業務或規模配置之輻射防護人員

貳、醫療院所

 

一、從事放射診斷、核子醫學、放射治療三項診療業務者。

至少配置輻射防護師一名、輻射防護員二名。

從事核子醫學業務,並設有迴旋加速器或使用之放射性物質活度達1.11 × 109 Bq以上之高劑量治療者,應至少再配置輻射防護師一名。

從事放射治療業務,並設有質子加速器者,應至少再配置輻射防護師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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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院所

 

二、設有放射診斷、核子醫學、放射治療任二項診療業務者。

至少配置輻射防護師一名、輻射防護員一名。

從事核子醫學業務,並設有迴旋加速器或使用之放射性物質活度達1.11 × 109 Bq以上之高劑量治療者,應至少再配置輻射防護師一名。

從事放射治療業務,並設有質子加速器者,應至少再配置輻射防護師一名。

 

一、僅從事放射治療業務者。

至少配置輻射防護師一名。

 

二、僅從事核子醫學業務者。

至少配置輻射防護員一名。但使用之放射性物質活度達1.11×109 Bq以上之高劑量治療者,應至少配置輻射防護師一名。

 

三、僅從事放射診斷業務者。

設有十()部X光機以上者,應至少配置輻射防護員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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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82314

輻委會 組成:至少7,含設施經營者或其代理人輻防業務單位主管及2名專職輻防人員其他相關部門主管

開會時間6個月一次

會議記錄保存:3

開會內容

1.      個人及群體劑量合理抑低之建議

2.      輻射工作人員劑量紀錄

3.      意外事故原因及改善措施

4.      設施內之設備物質和人員證照是否符合相關規定

5.      輻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規定

6.      輻防計畫

7.      設施負責人交付之輻防相關業務

8.      主管機關相關規定及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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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7812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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