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關於《學生輔導法施行細則》的說明,何者錯誤?
(A)已逾保存年限之學生輔導資料
,學校應定期銷毀,並以每年一次為原則
(B)高中班級數十二班以下者,置一專任輔
導教師,十三班至二十四班者,置二人,二十五班以上者以此類推。此班級數僅包括
普通班及實用技能班
(C)輔導教師在職訓練課程,包括專業倫理與法規、學生輔導實
務與理論及學生輔導重大議題等範疇
(D)學生輔導資料,學校得以書面或電子儲存
媒體資料保存,並應自學生畢業或離校後保存十年。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11), B(717), C(29), D(23), E(0) #2920611
統計: A(111), B(717), C(29), D(23), E(0) #2920611
詳解 (共 5 筆)
#5474529
22
0
#5468546
本題主要測驗考生對於《學生輔導法施行細則》的了解程度,以下將以選項對應原本法規項目。
(A) 已逾保存年限之學生輔導資料 ,學校應定期銷毀,並以每年一次為原則
| 《學生輔導法施行細則》第10條第2項。 |
(B) 高中班級數十二班以下者,置一專任輔導教師,十三班至二十四班者,置二人,二十五班以上者以此類推。此班級數僅包括普通班及實用技能班 → 包含普通班(包括實用技能班)、藝術才能班、體育班及集中式特殊教育班。
| 《學生輔導法施行細則》第11條第2項。 前項班級數之採計,以學校內接受國民教育、高級中等教育之普通班(包括實用技能班)、藝術才能班、體育班及集中式特殊教育班之班級數合計。 |
(C) 輔導教師在職訓練課程,包括專業倫理與法規、學生輔導實務與理論及學生輔導重大議題等範疇
| 《學生輔導法施行細則》第14條第2項。 本法第十四條第四項所定輔導主任或組長、輔導教師及專業輔導人員在職訓練課程,得包括專業倫理與法規、學生輔導實務與理論及學生輔導重大議題等範疇。 |
(D) 學生輔導資料,學校得以書面或電子儲存媒體資料保存,並應自學生畢業或離校後保存十年。
| 《學生輔導法施行細則》第10條第1項。 本法第九條第二項所定學生輔導資料,學校得以書面或電子儲存媒體資料保存之,並應自學生畢業或離校後保存十年。 |
-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學生輔導法施行細則》
7
0
#7081323
依《學生輔導法施行細則》第 5 條:
高中班級數計算 包含普通班、資源班、技藝班(含實用技能班)。
但選項 (B) 說明:
「僅包括普通班及實用技能班」
→ 漏掉「資源班」與「技藝班」,因此為錯誤敘述。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