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組織法
第 105 條 評議以過半數之意見決定之。
第 106 條 評議時各法官之意見應記載於評議簿,並應於該案裁判確定前嚴守秘密。
案件之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辯護人或曾為輔佐人,得於裁判確定後聲請 閱覽評議意見。
但不得抄錄、攝影或影印。
10 下列有關法官評議案件之敘述,何者錯誤? (A)評議以法官過半數之意見決定..-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