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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鐵路法(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0 依據鐵路法第21條,國營鐵路除以客貨運輸為主要業務外,得辦理的附屬事業不包括下列那一項:
(A) 有關鐵路運輸之碼頭及輪渡運輸
(B) 有關鐵路運輸必需之接送報關及倉儲
(C) 有關鐵路運輸與建築所需工具、器材之修理及製造
(D) 有關培養、回饋與繁榮地方之其他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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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Peja 研二上 (2016/04/13)
第二十一條(國營鐵路之主要業務、附屬事業) 國營鐵路,除以客貨運輸為主要業務外,得辦理下列附屬事業: 一、鐵路運輸之碼頭及輪渡運輸。 二、鐵路運輸之汽車接轉運輸。 三、鐵路運輸必需之接送報關及倉儲。 四、鐵路運輸與建築所需.....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3F
不喜販賣機制,故把個人販賣 大一上 (2017/03/11)

 有關培養、回饋與繁榮地方之其他事業<==沒有回饋呦~

4F
題目出那麼難下地獄 高三上 (2024/02/10)
第 21 條
國營鐵路,除以客貨運輸為主要業務外,得辦理下列附屬事業:
一、鐵路運輸之碼頭及輪渡運輸。
二、鐵路運輸之汽車接轉運輸。
三、鐵路運輸必需之接送報關及倉儲。
四、鐵路運輸與建築所需工具、器材之修理及製造。
五、培養、繁榮鐵路運輸及傳承鐵路文化所必需之其他事業。
前項國營鐵路機構得辦理附屬事業之申請程序、核准條件、營業、會計、督導視察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規則,由交通部定之。

10 依據鐵路法第21條,國營鐵路除以客貨運輸為主要業務外,得辦理的附屬事業不包..-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