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規定有罰則之自治條例經各該地方立法機關議決後,應如何處理?
(A)應報經立法院備查後發布
(B)應分別報經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後發布
(C)均應報經行政院備查後發布
(D)應分別報經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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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01), B(4659), C(153), D(700), E(0) #1410086

詳解 (共 4 筆)

#1476850

地方制度法第26條第4項:

自治條例經各該地方立法機關議決後,如規定有罰則時,應分別報經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後發布;其餘除法律或縣規章另有規定外,直轄市法規發布後,應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轉行政院備查;縣 (市) 規章發布後,應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備查;鄉 (鎮、市) 規約發布後,應報縣政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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