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 4 條之規定,變更中華民國領土須經下列何種程序?
(A)公民投票
(B)總統提議,立法院決議
(C)行政院提議,國民大會議決
(D)立法委員決議並提出領土變更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變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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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2), B(43), C(47), D(4496), E(0) #854143

詳解 (共 1 筆)

#1378507
憲增第四條第五項: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疆域,非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三之出席,
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領土變更案,並公告半年,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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