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鍰: 指行政法處罰罰金:類似刑法,會留下前科的
郵政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2 年 06 月 28 日第 36 條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偽造、變造郵政認知證、國際回信郵票券或其他表示郵資已付符誌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行使前項偽造、變造之物,或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收集或交付於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供重複行使之用,而於郵票、明信片及特製郵簡之印花或表示郵資已付符誌之上,塗用膠類、油類、漿類或其他化合物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九千元以下罰金。其行使之者,亦同。
只有罰金才會出現拘役或徒刑,等等的
10.依郵政法規定,有關意圖供重複行使之用於郵票上塗用膠類之行為,下列敘述何者錯..-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