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87 條
遺囑...
應繼分:乙丙丁各400萬特留分:乙丙丁各200萬民法第1187條 遺囑人於不違反關於特留分規定之範圍內,得以遺囑自由處分遺產。由於甲遺囑所載明,並未違反特留分規定之範圍內,故應以遺囑自由處分遺產為之。
有夠陷阱的= =
10.甲乙婚後育有丙子及收養丁女。丙、丁成年後,分別與戊女及己男結婚,更分別育有..-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