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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10.甲有妻乙、孫女丁(獨子丙已早逝)、及父母戊己二人。今甲不幸逝世,其遺產繼承人為下列何者?
(A)僅乙丙
(B)僅乙丁
(C)僅乙戊己
(D)僅戊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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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最佳解!
A DREAM COMES 大一下 (2020/09/21)
民法第 1138 條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第 1144 條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一、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與他繼承人平均。二、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二順序或第三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4F
大一下 (2022/04/04)

以一脈單傳來說

無論代位繼承多少次

兒子(歿)-->孫子(歿)-->曾孫(歿)-->玄孫(歿)-->來孫

應繼分都是跟配偶各二分之一

5F
腦容量很有限 高一下 (2022/04/04)

第 1140 條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 

在繼承開始前已死亡, 所以由直系卑親屬代位繼承. 

6F
110電僱已上榜 研一下 (2023/08/16)

解題 STEP 1
根據民法 第1138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乙)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丙)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解題 STEP 2
被繼承人甲之獨子丙於甲死亡前去世
根據民法 第1140條
第1138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
故丁代位繼承丙之應繼分

10.甲有妻乙、孫女丁(獨子丙已早逝)、及父母戊己二人。今甲不幸逝世,其遺產繼承..-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