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足球比賽時,球員如於中場拌倒對方,則應判由對隊罰?
(A)自由球
(B)邊線球
(C)角球
(D)12碼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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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31), B(58), C(11), D(118), E(0) #591667

詳解 (共 1 筆)

#850274

犯規及不正當行為的判罰如下:
直接自由球
1.裁判認為球員的動作拙劣、魯莽或使用暴力,而有以下7種犯規之一,應判由對方罰一直接自由球:
●踢或企圖踢對方球員。
●絆倒或企圖絆倒對方球員,用滑鏟或彎身在對方球員前方或後方。
●跳向對方球員。
●衝撞對方球員。
●毆打或企圖毆打對方球員。
●向對方球員身體鏟球。
●推對方球員。
2.球員有以下4種犯規之一,亦應判由對方罰一直接自由球:
●抓拉對方球員。
●向對方球員吐口水。
●向正在玩球或意圖玩球的對方球員鏟球。守門員在己方罰球區內鏟球不算犯規,除非危及對方球員安全。
●故意手觸球(帶球、擊球或丟球)。守門員在己方罰球區內用手觸球不算犯規。

摘自:五人制足球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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