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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10. 《特殊教育法》未規定下列哪一項措施?
(A)個別化教育計畫
(B)個別化家庭服務計畫
(C)個別輔導計畫
(D)家庭支持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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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最佳解!
Kai 大三下 (2019/05/27)
條文中並未提到個別化家庭服務計畫(I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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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張紫芋 大二上 (2022/05/09)
個別化教育計畫(IEP)--身心障礙
個別化家庭服務計畫(IFSP)--學前(未規定,大多仍以IEP使用)
個別化輔導計畫(IGP)--資賦優異
5F
Angel 大二上 (2023/07/06)
112修訂特教法
第38條
學校及幼兒園應依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之教育需求,提供下列支持服務:
一、教育及運動輔具服務
二、適性教材服務
三、學習及生活人力協助
四、復健服務
五、家庭支持服務
六、適應體育服務(新增)
七、校園無障礙環境
八、其他支持服務
6F
好運璉璉 國三下 (2024/05/14)

112新修法!!!  特殊教育法

第 31 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以團隊合作方式對身心障礙學生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訂定時應邀請身心障礙學生本人,以及學生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參與;必要時,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得邀請相關人員陪同參與。經學校評估學生有需求時,應邀請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參與個別化教育計畫討論,提供合作諮詢,協助教師掌握學生特質,發展合宜教學策略,提升教學效能。

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應於開學前訂定;轉學生應於入學後一個月內訂定;新生應於開學前訂定初步個別化教育計畫,並於開學後一個月內檢討修正。

前項個別化教育計畫,每學期至少應檢討一次。

為使身心障礙學生有效參與個別化教育計畫之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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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特殊教育法》未規定下列哪一項措施? (A)個別化教育計畫 (B)個別..-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