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對於行政執行行為救濟之敘述,下列何者最正確?(A)義務人對執行命令、執行..-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小明 小五上 (2021/04/06)
(A)義務人對執行命令、執行方法、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得於行政執行前,向執行機關聲明異議。 得於行政執行結束前,向執行機關聲明異議。 V(B)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事件,第三人就執行標的物認有足以排除執行之權利時,得於執行程序終結前,依強制執行法規定向管轄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正確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A0030056&flno=18 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 第 18 條 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事件,第三人就執行標的物認有足以排除執行之權利時,得於執行程序終結前,依強制執行法第15條規定向管轄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B... 查看完整內容 |
3F Zhan(110警特上榜) 大三上 (2021/05/09)
行政執行法第9條: 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對執行命令、執行方法、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 得於執行程序終結前,向執行機關聲明異議。(A) 認其無理由者,應於十日內加具意見,送直接上級主管機關於三十日內決定之。(C) 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第18條: 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事件,第三人就執行標的物認有足以排除執行之權利時, 得於執行程序終結前,依強制執行法第十五條規定向管轄法院提起民事訴訟(B) 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第16條: 本法第九條第二項所稱直接上級主管機關,於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執行事件,係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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