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規定,下列何者為機構實驗教育之主要目的?
(A)以實驗行 政運作為主要目的
(B)以實驗課程為主要目的
(C)以實驗學生輔導為主要目的
(D)以實驗家長參與為主要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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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4), B(4223), C(881), D(430), E(0) #874636

詳解 (共 4 筆)

#1117536
實驗教育應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個人實驗教育:指為學生個人,在家庭或其他場所實施之實驗教育。
二、團體實驗教育:指為三人以上之學生,於共同時間及場所實施之實驗教
    育。
三、機構實驗教育:指由非營利法人設立,以實驗課程為主要目的,在學校
    以外固定場所實施之實驗教育。
前項第二款團體實驗教育學生總人數,以三十人為限。
第一項第三款機構實驗教育,每班學生人數不得超過二十五人,學生總人數
以一百二十五人為限,且生師比不得高於十比一,並不得以學生之認知測驗
結果或學校成績評量紀錄作為入學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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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7954

3條:

本條例所稱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以下簡稱實驗教育),指學校教育以外,非以營利為目的,採用實驗課程,以培養德、智、體、群、美五育均衡發展之健全國民為目的所辦理之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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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2682
實驗教育應依下列方式辦理:一、個人實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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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23080

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 第 4 條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01 月 31 日

實驗教育應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個人實驗教育:指為學生個人,在家庭或其他場所實施之實驗教育。
二、團體實驗教育:指為三人以上學生,於共同時間及場所實施之實驗教育。
三、機構實驗教育:指由學校財團法人以外之非營利法人(以下簡稱非營利法人)設立之機構,以實驗課程為主要目的,在固定場所實施之實驗教育。 前項第二款團體實驗教育學生總人數,以三十人為限。 第一項第三款機構實驗教育,每班學生人數不得超過二十五人,國民教育階段學生總人數不得超過二百五十人,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生總人數不得超過一百二十五人,且生師比不得高於十比一,並不得以學生之認知測驗結果或學校成績評量紀錄作為入學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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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3461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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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教育三法比較整理 學校型態實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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