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 幼稚園行政事務之處理,當案情內容複雜、牽涉較廣時,簽、稿的擬辦方式應為..-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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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go go go 大一下 (2020/04/26)
簽: 為處理公務表達意見,以供上級瞭解案情、並作抉擇之依據,分為下列兩種類型: (1) 機關內部單位簽辦案件: 依分層授權規定核決,簽末不必敘明陳某某長官字樣 (2) 下級機關首長對直屬上級機關首長之「簽」: 文末得用敬陳○○長官字樣 稿: 公文之草本,依各機關規定程序核判後發出 簽末敬陳機關首長及副首長時,其位置應如何排列? 由右自左,副首長在右,首長在左。副首長與首長間空一行行距。 2.擬辦方式: (1)先簽後稿 A.有關政策性或重大興革案件 B.牽涉較廣,會商未獲結論案件 C.擬提決策會議討論案件 D.重要人事案件 E.其他性質重要必須先行簽請核定案件 (2)簽稿併陳 A.文稿內容須另為說明或對以往處理情形須酌加析述之案件 B.依...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