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依據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室外儲槽場所儲槽儲..-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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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Josh消防員 大一上 (2019/04/14)
第 38 條 I室外儲槽場所儲槽儲存第四類公共危險物品者,其防液堤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單座儲槽周圍所設置防液堤之容量,應為該儲槽容量110%以上;同一地區設有2座以上儲槽者,其周圍所設置防液堤之容量,應為最大之儲槽容量110%以上。 二、防液堤之高度應在50公分以上。但儲槽容量合計超過20萬公秉者,高度應在1公尺以上。 三、防液堤內面積不得超過8萬平方公尺。 四、防液堤內部設置儲槽,不得超過10座。但其儲槽容量均在200公秉以下,且所儲存物之閃火點在攝氏70度以上未達200度者,得設置20座以下;儲存物之閃火點在攝氏200度以上者,無設置數量之限制。 五、防液堤周圍應設道路並與區內道路連接,道路寬度不得小於6公尺。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且...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