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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13 下列有關我國地方議員、代表之敘述,何者錯誤?
(A)地方議員、代表除現行犯、通緝犯外,在會期內,非經該議會、代表會之同意,不得逮捕或拘禁
(B)地方議員、代表得支研究費等必要費用;在開會期間並得酌支出席費、交通費及膳食費
(C)地方議員、代表在議會、代表會開會時所發表之言論,無論是否有關會議事項或有無違法,對外均不負責任
(D)地方議員、代表在議會、代表會開會時,對特定事項有明瞭必要者,得邀請地方首長或單位主管列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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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mon Wu 大四上 (2017/01/31)
故地方議會議員在會議時就有關會議事項所為之言論,應受保障,對外不負責任。但就無關會議事項所為顯然違法之言論,仍難免責。 解釋字號釋字第 165 號 解釋公布日期民國 69年9月12日 解釋爭點地方議會議員在會議時,就無關會議事項之言論免責權? 解釋文         地方議會議員在會議時就有關會議事項所為之言論,應受保障,對外不負責任。但就無關會議事項所為顯然違法之言論,仍難免責。本院釋字第一二二號解釋,應予補充。 理由書         憲法第七十八條規定:「司法院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中央或地方機關就職權上適用憲法、法律或命令,對於本院所為之解釋發生疑義聲請解釋時,本會議得依司法院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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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我可以做到 小二下 (2017/10/20)

謝謝您

4F
chu 高二上 (2017/11/19)

(A)

第 51 條        
直轄市議員、縣 (市) 議員、鄉 (鎮、市) 民代表除現行犯、通緝犯外,在會期內,非經直轄市議會、縣 (市) 議會、鄉 (鎮、市) 民代表會之同意,不得逮捕或拘禁。

(B)
第 52 條        
直轄市議員、縣 (市) 議員、鄉 (鎮、市) 民代表得支研究費等必要費用;在開會期間並得酌支出席費、交通費及膳食費。
違反第三十四條第四項規定召開之會議,不得依前項規定支領出席費、交通費及膳食費,或另訂項目名稱、標準支給費用。
第一項各費用支給項目及標準,另以法律定之;非依法律不得自行增加其費用。

(C)
第 50 條        
直轄市議會、縣 (市) 議會、鄉 (鎮、市) 民代表會開會時,直轄市議員、縣 (市) 議員、鄉 (鎮、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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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下列有關我國地方議員、代表之敘述,何者錯誤? (A)地方議員、代表除現行..-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