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機關申請提供戶籍資料及親等關聯資料辦法 民國 104 年 09 月 09 日
第8條第3項
連結機關經核准應用資訊連結作業,其效期為五年。
104年考題超有難度的(哭
50 各機關申請提供戶籍資料,連結機關經核准應用資訊連結作業,其效期多久?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