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12.10新聞報導
立法院今日三讀通過考試院組織法修正案,將考試委員人數自現有19人修改為7至9人,任期由6年縮短為4年,
考試院長伍錦霖對此表示,尊重立法院行使憲定的立法職權,但對這一結果,表示遺憾。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004483
憲法:考試委員若干人,監察委員29人
瞎掰記憶: 現烤肉乾,煎很久
修正日期109/01/08
11 下列有關我國人事體制特色之敘述何者錯誤? (A)考試權與行政權分立 (B..-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