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3項與司法院釋字第543號解釋,下列有關發布緊急命令之敘述,何者正確?
(A)緊急命令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後,由行政院院長發布
(B)執行機關依緊急命令所為之補充規定無須送交立法院審查
(C)緊急命令只能在立法院休會期間發布
(D)緊急命令具有暫時替代或變更法律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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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7), B(191), C(123), D(12259), E(0) #157044
統計: A(167), B(191), C(123), D(12259), E(0) #157044
詳解 (共 7 筆)
#426538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2第3項規定:「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不受憲法第四十三條之限制。但須於發布命令後十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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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4508
應該說 發布緊急命令前要先經過行政院會議決議發佈事項 之後在又總統依職權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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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619
(B) 見 憲增2-3 發布命令後10日內由立法院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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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7577
B 怎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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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0784
(a)所以A是由總統發布而不是行政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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