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依據我國公務人員陞遷法,下列何種情形仍得辦理陞任? (A)最近1年內依公..-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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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勿忘本心 大三下 (2021/03/27)
36 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關於各機關人員不得辦理陞任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學- 105 年 - 105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四等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行政學概要#58369 答案:C |
6F Meiluvstudy 高二上 (2024/09/14)
公務人員陞遷法
第 12 條
各機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辦理陞任:
一、最近三年內因故意犯罪,曾受有期徒刑之判決確定。但受緩刑宣告,不在此限。
二、最近二年內曾依公務員懲戒法受撤職、休職或降級之處分。
三、最近二年內曾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受免職之處分。
四、最近一年內曾依公務員懲戒法受減俸或記過之處分(B)(C)。
五、最近一年考績(成)列丙等(B),或最近一年內平時考核曾受記一大過之處分(A)。
六、最近一年內因酒後駕車、對他人為性騷擾或跟蹤騷擾,致平時考核曾受記過一次以上之處分。
七、經機關核准帶職帶薪全時訓練或進修六個月以上,於訓練或進修期間。但因配合政府重大政策,奉派參加由中央一級機關辦理與職務相關須經...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