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全民健康保險所提供的預防保健服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可改善逆選擇問題
(B)為避免浪費醫療資源,收取高額部分負擔
(C)為現金補助措施之一
(D)免除部分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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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06), B(64), C(31), D(176), E(0) #3184524
統計: A(206), B(64), C(31), D(176), E(0) #3184524
詳解 (共 2 筆)
#6249057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可改善逆選擇問題
(B) 為避免浪費醫療資源,收取高額部分負擔
(C) 為現金補助措施之一
(D) 免除部分負擔
(A) 可改善逆選擇問題
(B) 為避免浪費醫療資源,收取高額部分負擔
(C) 為現金補助措施之一
(D) 免除部分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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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康保險,一般簡稱為健保或全民健保,是中華民國一種強制性之社會保險[制度。
為增進全體國民健康,中華民國於1995年3月1日開始實施全民健康保險,以提供醫療保健服務,
法律依據為《全民健康保險法》,其主要基於《中華民國憲法》第155、157條以及《憲法增修條文》
第10條第5項而制定。
中華民國實施全民健保時,為了將公保、勞保、農保、軍保的舊有保險體系整合納入全民健保中,
故採取依身份別(即職業別)強制納保的制度。不同身份加保人不因健康病史問題而有不同保費。
根據行業身份有不同,納保費率民眾加保後以健保卡到醫療院所就醫時即僅須負擔掛號費以及部份負擔費用。
而醫療院所則是以量計酬,根據病患病歷就診紀錄向健保署請領醫療給付。
2009年起新北市針對弱勢再推出新希望關懷中心,其中申辦「新希望卡」者,
在掛號費和部分負擔中能再獲得全免或減低。
但由於1995年實施全民健保後,醫療開支大幅增加遠超過原核定保費所能支應。
故而健保署引入健保總額支付制度來控制財務風險。
亦即健保署不再全額給付醫療院所的醫療支出費用,而是在事前劃定一個醫療支出費用的總額,
由醫療院所各自申請後,若申請總額低於原訂總額則全額給付,若申請總額高於原訂總額,則按比例打折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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